保固維修

Traveler Station 終身保修服務

 

Traveler Station所代理之各項產品均享有終身保修(ESCAPES、HAPITAS除外),商品維修酌收工本費。


注意事項
1.Traveler Station產品均通過嚴格檢驗及測試,其堅固品質皆於標準之上,若因不當使用而造成損毀則不在保固範圍內。例如:遭航空公司託運不當處理而造成的毀損。
2.維修之定義是指恢復正常功能使用為主(不保證與原貌相同)。
3.維修零件均由國外進口,到貨日期無法確定,請耐心等候(若超過三個月待件商品將通知顧客領回或無限期延長待料)。
4.工本/維修費一律現金付款,發票將於入帳後寄出給經銷商/消費者。
5.保修只限於正常損耗,不適用於物料磨損、刮傷、刮痕、拉鍊齒縫裂開(脫落),無損壞要求零件換新。
6.一般維修約21~28工作天(不含假日及運送時間),上述時間不適用於零件缺件狀況。
7.維修產品時,切勿放置個人物品在內,若有Traveler Station恕不負保管責任。
8.不負責維修之範圍:非Traveler Station所代理、生產之產品/不適當使用及人為破壞/外殼與內裡的磨損、燒傷、刮傷、刮痕/主體之更新如:割裂、摔裂、摔破/拉鍊齒縫裂開脫落/整條邊條、管條、框條、拉鍊的更換/無損壞要求零件換新/清潔/肩帶/鑰匙/衣架/內襯布汙損與破損/內裝隔層版/配件/經航空、海陸運途中,因人為處裡不當所導致之任何損毀。

9.購買三年以上, 或是已停產商品不一定可維修,如有相同規格零件,可使用替代零件處理。

10. 如果送修後經過專業判斷需要額外加收維修費用,報價後顧客取消維修,恕工本費無法退還。

11. 如果送修後經過專業判斷無法修復,恕工本費無法退還。

 

箱子保管

自Traveler Station通知顧客取回之日起算兩週,逾期未取者視同自願捨棄,本公司將不負保管之責。

*自取件需於收到通知後兩週內取件,兩週內未取件者一律宅配處理(運費貨到付款)*


航空賠償

依國際航空協會規定,行李於運輸過程中受到損害,應於損害七日內以書面向運送人提出申訴!建議您於行李提領後立即檢查行李,若有異狀立即向您所搭乘的航空/運送人提出申訴。

 

 發票事宜

維修費用可以提供發票。發票統一由總公司開立若是需要發票者請於商品送修時註明或申請發票將於維修完成後60天內統一郵寄!

 

維修送修方式

方式A  自寄美冠維修部(運費自付, 另需徵收回程運費)

地址:411 台中市太平區新仁路一段14號
電話:04-2229-9422
備註:請用A4大的紙張寫上聯絡人、地址、電話,以便收到維修品後我方可以與您連絡。
維修完成後,會直接寄出給您。
※維修時間約21-28天左右(不含例假日)


維修急件處理:請包裝註明或來電告知,需加付急件處理費150元。
※維修時間約7-10天左右(不含例假日)

 

方式B 直送全省百貨櫃位(維修相關費用需於現場繳交)

不收維修件櫃位
※維修時間約21-28天左右(不含例假日)


維修急件處理:請告知櫃上人員,需加付急件處理費150元。
※維修時間約7-10天左右(不含例假日)

 

注意事項

 

1.由於政府燃油法規與貨運費用全體調漲,

Traveler Station的終身保修費用自2021年03月01日起除了500元工本費以外, 將會酌收200元一趟(來回共400元)的運費。

送到門市與直營專櫃也需徵收200元的運費,櫃位會代寄回總公司維修站維修。

維修完成後,從總公司寄回櫃位或是消費者指定地址也需再酌收200元運費。

 

若能自行送來總公司維修站維修並而後自行取走,則不額外徵收運費。

*自取件需於收到通知後兩週內取件,兩週內未取件者一律宅配處理(運費貨到付款)*


2.
箱殼修補另加酌收1000元起(依照損壞狀況報價)。
3.維修急件處理,需加付急件處理費150元。
4.通知無零件需待料時間為2-3個月以上不等的工作天。
5.不確定有沒有零件可以維修,都可以先拍照並來信洽詢。

6. 整組拉鍊修補另加酌收2000元起(依照損壞狀況報價)。

※收費標準,以本公司實際公告為主※。

 

維修收款帳戶

銀行:007 第一銀行- 北台中分行
帳號:403-10-081488
戶名:美冠皮件有限公司

 


如有其他問題,可選擇以下方式與我方連絡

如有其他問題,可選擇以下方式與我方連絡
◎來信詢問維修相關問題,請來信客服部E-MAIL:account_02@msa.case-inc.com.tw
請註明大約的購買時間、硬殼或軟箱、維修部位及附上照片,如果購買5年以上的箱子,請務必附照片,以方便維修人員確認是否還有零件之作業。

◎來電詢問維修相關問題可撥打 TEL:04-22299422

※以上規定,Traveler Station 美冠皮件保有最終解釋之權利。